2015-12-16 16:32:03 天津选调生考试网 //tj.huatu.com/xds/ 文章来源:天津华图
【导读】华图天津选调生考试网同步天津华图发布:2016年天津选调公基备考:代位继承与转继承,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如有疑问请加天津选调生考试交流群385010939,更多资讯请关注天津华图微信公众号(tjhuatu),网小图微信号:18522407782
★公考5G资料包领取★
各位有志参公的童鞋们2015年即将过去,距离2016年天津市录用选调生考试时间越来越近了,为帮助广大考生有针对性地备考,并最终金榜题名,天津华图特别分享历年选调笔试面试做题技巧及常考考点,希望祝大家一臂之力!选调备考QQ群260142199,欢迎大家交流。关注天津华图官方网站,选调考务信息尽在掌握!
(一)代位继承
1.概念
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时,本应由继承人继承的遗产,由已死亡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的法律制度。其中,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称为被代位继承人,代替被代位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人被称为代位继承人。
2.特征
代位继承具有以下特征:
(1)代位继承只能适用于法定继承
代位继承只能适用于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不适用代位继承。
(2)被代位继承人只能是被继承人的子女
只有在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才发生代位继承。这里的子女包括被继承人的亲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3)被代位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死亡可以是自然死亡,也可以是法律宣告死亡。
(4)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
晚辈直系血亲是指自己生出来的晚辈,包括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不受辈份限制。
(5)被代位继承人必须具有继承权
若继承人丧失继承权,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
(二)转继承
1.概念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之前死亡的,应由该继承人继承的遗产份额,转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的法律制度。
2.特征
转继承有以下特征:
(1)转继承发生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
(2)被转继承人未实际取得遗产,而不是放弃继承权
(3)转继承人只能继承被转继承人应得的遗产份额
(4)转继承人是被转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
-----相关阅读-----天津华图微信客服
天津华图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