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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热点:“强制员工转发朋友圈”背后的病态思想要重视

2018-03-28 22:09:51 天津选调生考试网 //tj.huatu.com/xds/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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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试热点相关背景

  如今,一些企业看中了用户习惯,逐渐将微信朋友圈变成营销推广的优选渠道,有企业规定,不转发单位公众号文章就扣钱,还有公司要求员工24小时打开定位系统。“作为员工,在私人的社交群里偶尔转发公司的文章倒可以接受,但领导强制员工把公司微信公众号文章转发到朋友圈,这让我很不爽。”在河南省郑州市某公司工作的王磊,看着公司发布的绩效考核新规一筹莫展。(3月27日《法制日报》)

  面试热点独家解析

   @中国青年报宋潇:在自媒体浪潮的影响下,利用员工人脉进行宣传,既可以节省品牌宣传费用,又能高效传播,成了不少公司“机智”的选择。然而,在这个传播链条里,却存在一个重要的矛盾,那就是公司的宣传阵地和员工的私人领域之间的矛盾。一方面,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私人空间,不希望被别人冒犯,但如果公司的宣传需要触及这部分空间,员工有时只能“忍痛割爱”,某种意义上,这就是所谓的“职场法则”,你不忍也得忍。另一方面,此类传播手法,利用的无非是朋友圈“抹不开面子”的人情交际。被要求转发文章的员工就算不拒绝,内心也多少会有抵触,既“抹不开面子”,又不想得罪人,如此传播效果可能大打折扣。

  这些矛盾给公司与雇员之间的关系造成的影响,虽然不至于“刀刀见血”,但“无形致命”。表面上看,公司似乎有权要求员工做一些事,但是,如果这些要求侵入了员工的私人空间,就涉嫌侵犯了员工的正当权益。毕竟,员工与企业之间的关系,建立在劳动契约的基础上,而并非人身依附。企业并没有权力要求员工用个人的社交渠道为公司做所谓的“宣传推广”。老板想要效益,员工想要私人空间,双方如果不能互相尊重,就难免两败俱伤。

  在公司利益和员工的私人空间之间,难道就不能找到一个平衡了吗?其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员工们自有办法破解。面对这种两难,聪明的员工往往会用“两副面孔”来演戏,比如将老板和同事单独分组,发送微信时选择部分好友可见,或者直接使用两个微信账号,一个公司用,一个私人用。这样的结果,看上去“皆大欢喜”,其实是自欺欺人。

  说到底,要破解这个问题,还是要跳出这个自欺欺人的循环,公司何尝不知道员工能够使用这些手段规避公司的要求?与其把精力浪费在这种无聊的“猫鼠游戏”上,不如打开天窗说亮话,在互相尊重的前提下,找到更好的推广方式。毕竟,“双赢”才是最好的。

     @正义网卞广春:企业老板与员工,看起来是一种雇佣关系,但也可以说是一条船上的人——风雨同舟,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为了加大企业或产品宣传力度,提升销售业绩,公司要求员工每天将公司微信公众号文章转发朋友圈,甚至要求员工安装专门的App,在定位系统上按时签到和打卡,有一定道理。员工将公司微信公众号文章转发朋友圈,不仅可以降低对外宣传的成本,而且员工转发更有亲和力,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员工按时签到和打卡,可以约束极个别不守规章制度的员工,有助于企业管理者了解员工的出勤信息,按照出勤考核员工。

  然而,企业的内部管理不能任性,不能违反法律,不能不顾员工情绪。从法律和尊重员工的层面讲,企业内部管理规定中要求员工做到的事情,应经过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如果规定程序不合法,或者侵犯了员工的正当权利,就不是好规定。譬如,如果不是特殊工作岗位上的员工,企业没有固定上班时间,要求24小时都开着定位系统,就涉嫌侵犯了员工的人格和隐私。

  企业内部管理规定,应该选择便于实施的方式方法。换句话说,内部管理规定也反映出管理智慧。规定要宣传、解释到位,防止徒有虚名,执行不到位。规定中,应尽可能使用温和、协商的口吻,少用或不用“必须”“禁止”等带有强制性语气的词,避免员工感到被歧视、被刺激,做出与公司规定初衷相反的行为。比如,要求员工每天必须将公司微信公众号文章转发朋友圈各两次,否则将进行每天每篇10元的处罚,可以变成希望员工每天将公司微信公众号文章转发至朋友圈,每转发一次奖励10元,每人每天奖励不超过20元。规定的内容不同,但目的相同,效果就完全不一样。

     @澎湃新闻黄帅:王磊的公司强迫员工转发相关内容,无非是为了达到两个目的:对内,让员工获得对公司更高的认同感。对外,扩大公司优秀业绩、成果和产品的影响力。但是,这种转发和传播的过程,如果不是员工主动的行为,很可能起到相反的效果。

  一来,员工的微信好友未必是公司产品的预期用户。换言之,未必有多少人会对这家公司及其产品感兴趣。二来,过度的转发反而会造成审美疲劳。宣传公司也要讲究技巧和方法,简单粗暴只能让人看到公司管理水平缺乏科学性和灵活性。

  关键是要在公司合理宣传和员工权益、心态之间寻找一个平衡点。比如,提升公众号水平和亲和力,增加与员工个人权益相关的内容,他们自然乐于转发。即使是宣传公司业绩,以“讲故事”、“发福利”等软性、人性化的宣传方式来表达,也更容易打动人心、吸引关注量。

  更重要的是,公司管理者要摆正心态。员工固然要为公司全力工作,但首先要尊重他们的合理权益和心理状态。毕竟,人心齐了才更有利于公司的发展,如果失去了员工发自内心的支持和认同,单靠冷冰冰的罚款和批评,这家公司的业绩也很难维持长久。

     @东方网王琦:用人单位和员工是雇佣和被雇佣的关系,劳动者有义务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不过,一码归一码,朋友圈是私人的社交媒体,企业不应该也没有权利加以干涉。正如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德良指出:“劳动者作为一个独立的个体,在尊重基本人权和自由的前提下,公司对员工进行管理才是合理的。”强制员工转发朋友圈,侵犯员工私人生活甚至是隐私权,影响了公司在员工心目中的形象,这种奇葩企业文化也难以引发员工的认同。

  对于这一不合理规定,一些员工宁愿交罚款也不转发企业公号文章,有的还组织了抗议活动,约定在规定时间内均不转发朋友圈。但是,不满归不满,在“资强劳弱”的劳资关系下,员工对于企业的无理要求往往是敢怒不敢言,很少有人主动和公司较真。面对这种情况,就需要工会组织积极站出来,帮助员工维护权益。《工会法》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企业、事业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定,侵犯职工劳动权益情形,工会应当代表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交涉,要求企业、事业单位采取措施予以改正;企业、事业单位拒不改正的,工会可以请求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作出处理。同时,各级劳动监察部门也要切实履行职责,对企业的不合理管理予以制止,并责令改正。

  此外,企业管理者也要认识到,强制转发朋友圈是得不偿失的馊主意。表面上看,转发的次数越多,宣传的面越广,但其实,员工朋友圈的受众未必是公司产品的目标客户。每天铺天盖地的转发,还可能造成心理厌倦,对企业及其产品产生反感、抵触情绪,效果反而适得其反。再者,强制员工转发还会引发不满,导致员工和企业之间关系紧张,容易引发矛盾冲突。

  一言蔽之,产品还得靠过硬的质量说话,不是转发的人多了,自然而然就卖的好了。当然,企业公众号自身也需要宣传,但不能靠行政命令的强制,而是要提高内容质量,增强吸引力。当企业能够赢得员工的认同,文章能够引发员工的共鸣,其会主动转发企业的宣传文章,并引以为傲。

  @长江网程彦暄:原则而言,员工向企业负责,仅需要完成合同规定项目即可,而企业内部规定,涉及员工个人隐私的条目本就违法,更不必谈要求员工去遵守。制度,是为了让企业管理井井有条,每个人在其管理、约束、激励下都能有的放矢,从而为企业创造更大价值。

  换位思考,转发某条信息到自己的私人空间,若非对内容本身充分认可,便是有利可图。若非如此,迫于“扣钱”的威胁而违心转发,这就意味着公司自我的不自信、不认可。酒香不怕巷子深,你若盛开,清风自来,没有员工不想遇见伯乐、一展抱负、肯定价值,而公司要做的便是找到所需人才,给予发展空间,助其实现价值,在共赢中相伴成长壮大。

  强迫,瞬间将公司与员工摆在了对立面,试想士兵若与将军离心离德,还怎么能攻必克、战必胜,不被打的丢盔弃甲已是万幸。同样,公司若与员工离心离德,这无异于在自毁长城,员工抵触制度,但求谋生,不求发展,如此一来,员工不愿创造价值,公司又拿什么去参与竞争,获得发展。

  与其强制转发、安装定位,不如增强精品意识,以质取胜。有句鸡汤文写得好:“自己选的路,跪着也要走完”,对于员工而言,自己创造的价值,即便并不完美,也愿意分享成果,越努力越幸福,用心了、尽力了,取得一切成果都是自己的“小确幸”,而每一份“小确幸”的汇聚,必将成为公司的“大确幸”。

     华图解析:现如今,微信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与此同时,几乎每个公司也都开通了微信公众号。客观而言,员工多转发、推广,也的确能够带来一定的传播效应,不过以规定的形式,强迫员工转发,且不说员工的逆反心理有多强烈,搞不好还要面临法律的制裁,于企业而言可谓得不偿失。

  员工虽归企业管理,但却是拥有受法律保护的个人隐私与私密空间的独立个体,他们对微信朋友圈要发什么内容、圈内朋友都喜欢哪些信息,拥有不受他人干涉的自主选择权。员工的朋友圈不是公司的广告圈,企业应当厘清人际交往与公司营销的关系,把握好追求企业效益与尊重员工隐私的分寸,切不不可用非常手段干预其中。

  强迫员工转发企业文章并以“扣款”方式施压,不仅无助于提升企业形象、增强员工认同,而且有可能让员工情绪受挫、企业口碑受损,把朋友并不认可的内容强发圈内,也最终有可能会毁了员工的朋友圈……公私分明,尊重员工,才符合现代企业的定位。而劳动者保护部门,别把强制员工转发当成笑话看,应该将此纳入自己的监管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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