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28 17:09:44 公务员考试网 //www.huatu.com/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导读】天津华图天津事业单位考试网同步华图教育发布:常识积累之民法:诉讼时效的中断及中止,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如有疑问请加2021天津事业单位考试交流群199079181 ,更多资讯请关注天津华图微信公众号(tjhuatu),微信客服图小乔:16602676507,天津事业单位培训咨询电话:022-27307496
★事业单位资料包领取★
诉讼时效是权利人在法定期间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诉讼时效是需要及时主张的,并且会因为某些行为发生中止或者中断的法律效果。那么诉讼时效中止和中断的区别是什么呢?小编为大家带来相关内容的介绍,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诉讼时效的中断(权利人积极行使权利的结果)
1. 概念
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已经经过的诉讼时效因发生法定事由不再继续进行,并重新起算。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2. 可产生中断的法定事由:
(1)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2)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3)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4)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二、诉讼时效的中止(权利人不能行使权利情况下的救济)
1. 概念
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法定事由而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暂时停止。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2. 可产生中止的法定事由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1)不可抗力
判断标准: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不可控制。
常见类型:天灾人祸、政府行为、社会异常事件。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3)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4)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5)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3. 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律效果
法定事由发生前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仍为有效。法定事由经过的期间为时效中止期间,不发生时效期间的效力。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以上就是关于诉讼时效中断和中止的相关知识点。在我们的事业单位考试中,这两方面内容常作为法律考点对考生进行考查,大家必须理解和牢记。一起做两道题巩固加深记忆吧。
例题
1. (单选题)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应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 )
A. 3个月内
B. 6个月内
C. 9个月内
D. 1年内
【答案】B【解析】本题考查诉讼时效。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一)不可抗力;(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故本题正确答案为B项。
2. (多选题)债务人张某向债权人李某借款2万元,借期届满后又过了2年仍未归还,此时能够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是( )
A. 李某向张某提出要求还款的请求
B. 李某对张某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
C. 张某向李某表示同意归还借款
D. 李某因车祸一直陷入深度昏迷
【答案】ABC【解析】本题考查诉讼时效。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由此可知,李某向张某提出要求还款的请求、对张某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和张某向李某表示同意归还借款均能够导致诉讼时效中断。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BC项。
天津华图微信客服
微信公众号
上一篇:常识积累:唐宋八大家-韩愈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