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4-14 14:57:00 公务员考试网 https://www.huatu.com/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导读】天津华图天津事业单位考试网同步华图教育发布:2023年事业单位行测:带你走进认识的过程,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图小乔:16602676507(微信同号),更多资讯请关注天津华图微信公众号(tjhuatu)。
一、认识的定义
认识是自然界和人类社会长期发展的产物,它是主体在实践的基础之上对客体的能动的反映,在认识的过程中本身就赋予了能动性,且离不开实践。就认识的结构来说,是由认识的主体、客体和中介三部分组成,认识的主体是人,认识的客体,就是客观世界,认识的中介,也就是架接在主体和客体之间的桥梁,比如科学仪器等,这三部分都是客观的,所以认识并不同于意识,它本身也是客观和主观的统一。
二、认识的过程
认识的过程是经过两个阶段的,即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再从理性认识上升到实践的过程。马克思曾说过,哲学的目的并不是为了认识世界,而重要的是为了改变世界,这就直接揭露出哲学的终目的,是要落到实践上来,能够为我们所用。
1、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
(1)感性认识
感性认识是主体对客体表面现象的反映。感性认识包括感觉、知觉和表象三种形式,是认识的低级形式,具有直接性、具体性的特点。
在考试过程中,往往是对感性认识的三种形式的考察,让考生辨别。所谓的感觉是指感官器官直接感觉到的,比如听到音乐的节奏,闻到香水是清香的味道,摸到玻璃是滑的,看到香蕉是黄的等等,这些单个的感官器官直接感觉到的便是感觉。
知觉便在感觉的基础上的集合,也就是比如说当我们看到一个橙子的时候,看到了它是橘色的,闻到是香的,摸到是滑的,尝到是酸甜的,这些直接的感觉的集合变形成了橙子的整体形象,这便是知觉。
表象是在知觉的基础上对事物的整体形象,区别在于表象是在脑子里呈现出来的整体印象,也就是说当一个人对另一个人说想吃橙子的时候,但是橙子并没有实际的出现在眼前,而是在另一个人脑海中立马会显现出橙子的整体形象,这便是表象。
(2)理性认识
理性认识是在感性认识的基础上,主体运用人所特有的抽象思维能力对感性材料进行加工,形成对客体的本质和内在联系的认识。它包括概念、判断、推理三种形式,具有间接性、抽象性的特点。
概念是对一类事物的共性进行了抽象的概括,也就是说符合这样条件的一类事物归为一类事物,比如说水果,我们将多汁且有甜味的植物果实称为水果,如果满足这样条件的事物便是水果。
判断是一种对比和比较的过程,也就是说根据不同事物的特性来进行定性判定,比如同时给了两杯液体,一杯是白酒,一杯是白水,来进行判断,那么我们要先知道白酒和白水符合什么样的特性才行,它们有不同的味道,所以便可以判断出来,可知,判断是在概念的基础上进行的。
推理是认识的高级阶段,是对事物规律的把握,并能够运用规律的过程,了解了事物的一般规律后来进行逻辑上行得通的推导过程。比如我们知道的一些定理或是公理,来去进行数理分析和推到的过程,这便是认识的高级阶段。
(3)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
感性认识是理性认识的基础,如果想到理性认识,必须要有大量的感性材料或是感性认识作为基础,并通过对感性资料的思维加工,得出理性认识。
二者并不是孤立的,而是相互渗透的,在感性认识的过程中参杂着理性认识,理性认识中也并不是就没有了感性认识。
2、从理性认识到实践
认识的终目的便是去返回到实践中去,到实践中去指导实践。这便是体现了认识对实践的能动作用,正确的认识对实践是起到促进作用,而错误的认识是会阻碍实践,当然了,这个认识的对与错是要在实践中才能检验出来的,所以指导实践的过程也是检验认识正确与否的过程,也是不断丰富认识的过程,这也才能更好的做出正确的判断和理论。
认识的过程便是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再到实践的过程,如此循环往复的过程,这为我们更好的认识实践打下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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