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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关于参加2011年度国务院国资委考录公务员面试考生寄送材料的通知及专业考试大纲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网站已公布201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人选名单。参加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面试的考生需寄送有关材料,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选考生须于2011年1月30日前将以下材料寄送(最好以特快专递方式)国务院国资委人事局调配处。
 
1、身份证复印件;
2、户口本(户口登记卡)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3、学生证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工作证复印件(社会在职人员);
4、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5、学历、学位证复印件(社会在职人员);
6、报名推荐表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复印件(社会在职人员);
7、报名登记表复印件(贴照片);
8、“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四类人员,还需提供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复印件;
9、一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6张,须与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提供的照片一致,并在每张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注明姓名、报考职位。
 
在职人员所在单位如未制发工作证,请单位在《同意报考证明》中予以说明。
 
二、相关注意事项:
 
1、我委面试、专业科目考试、体检拟定于2011年2月下旬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考生参加专业科目考试、面试报到时,均须携带本通知第一项所列复印件的相应原件。
3、考生应对本人提交的材料负责。如发现虚假材料,即按《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有关规定,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
4、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可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下载)应在规定位置粘贴彩照。所用照片须符合本通知第一项的要求。
5、考生所提交材料,不再退还。
 
三、请各位考生及时查看本人联系邮箱里的通知,并按照要求在1月30日前寄送材料和回复是否参加面试,如联系方式有变请告知最新联系方式。
 
四、未按时寄送材料或回复邮件者,均视为自动放弃,由该职位其他考生按成绩顺序递补。
 
五、请确保电话及邮箱联系畅通,并关注我委网站及联系邮箱的后续通知。
 
联系电话:010-63193744
电子邮箱:gzwkl@sasac.gov.cn
通讯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26号
邮政编码:100053
 
国务院国资委人事局
二○一一年一月十七日
 
 
 
2011年度国务院国资委考录公务员专业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为便于各位考生了解、准备和参加国务院国资委2011年度公务员相关招考职位的专业科目笔试,我们组织有关专家编写了专业科目笔试考试大纲,以供参考。
 
一、职位:国资监管政策法规工作主任科员及以下
(一)考试范围:国资监管政策法规知识。
(二)成绩比重:占综合成绩25%。
(三)考试内容及要求:
 
1、掌握法学基础理论,了解宪法、行政法、行政诉讼法、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社会保障法、国际经济法、世界贸易组织法律制度相关知识;
 
2、掌握民法通则,了解物权法、公司法、企业法、证券法、外商投资企业法、合同法、担保法、知识产权法相关知识;
 
3、熟悉党的十六大、十七大确立的企业国有资产监管制度,熟悉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关于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国家出资企业、国家出资企业管理者的选择与考核、关系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的重大事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产监督与法律责任的相关知识;
 
4、了解企业法律顾问制度,了解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相关知识。
 
二、职位:薪酬管理工作主任科员及以下
(一)考试范围:国有企业收入分配与劳动用工相关问题。
(二)成绩比重:占综合成绩25%。
(三)考试内容及要求:
 
国有企业收入分配与劳动用工相关问题的论述: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2、国家有关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劳动用工等方面的政策。
 
3、国务院国资委发布的有关企业收入分配的规章、规范性文件;
 
4、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等相关知识。
 
(四)参考书目:
1、收入分配、劳动用工等方面书籍;
2、相关法律法规。
 
三、职位: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工作主任科员及以下
 
(一)考试范围:干部管理、企业管理、国有企业改革相关知识。
(二)成绩比重:占综合成绩25%。
(三)考试内容及要求:
 
1、了解国有资产改革的政策法规;
 
2、了解国有企业改革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法律法规;
 
3、熟悉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人事制度改革的政策,了解国有企业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干部监督、培训等方面的政策规定;
 
4、掌握组织、人事工作所具备的其他相关知识。
 
四、职位: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主任科员及以下
 
(一)考试范围:国有资产管理、资产经营核算知识及相关政策法规。
(二)成绩比重:占综合成绩25%。
(三)考试内容及要求:
国有资产管理基础知识,经营管理基础知识,财务会计知识,经济法律法规知识,行政事业单位管理要求等。
(四)参考书目:
《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企业国有资产法》、《新编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第二版)》。
 
五、职位:监事会专业人员、监督检查工作主任科员及以下
 
(一)考试范围:会计、审计、管理、法律等专业理论与技能。
(二)成绩比重:占综合成绩25%。
(三)考试内容及要求:
 
1、理解会计准则体系,掌握财务报告编制、分析方法及经济业务的会计处理;
2、掌握企业价值评估和业绩评价方法;
3、掌握成本核算方法、筹资工具及投资决策评价;
4、掌握公司战略管理、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的知识,并会分析应用;
5、掌握抽样的一般方法;
6、了解与企业经营管理相关的经济法律法规。
 
(四)参考书目:
1、《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2010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辅导教材,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编写);
2、相关经济法律法规。
 
 
国务院国资委人事局
二○一一年一月十七日
 
(信息来源:国资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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