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事业单位考试

您当前位置:公务员考试网 > 天津人事考试 > 天津事业单位考试 > 备考技巧 > 2020天津事业单位笔试备考:高空坠物相关法律知识(2

2020天津事业单位笔试备考:高空坠物相关法律知识(2)

2020-11-11 17:05:42 公务员考试网 //www.huatu.com/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导读】天津华图天津事业单位考试网同步华图教育发布:2020天津事业单位笔试备考:高空坠物相关法律知识(2),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如有疑问请加2021天津事业单位考试交流群199079181 ,更多资讯请关注天津华图微信公众号(tjhuatu),微信客服网小图(18522407782),天津事业单位培训咨询电话:022-27307496

★事业单位资料包领取★

手机号:
所属地区:
短信验证码:

 

 

  试题练习:

  1. 某日,甲在阳台上修剪花草,顺手将剪刀放在阳台边上,不料剪刀被大风吹落,扎伤行人丙。丙的损害应由( )。

  A. 甲单独承担责任

  B. 乙单独承担责任

  C. 丙自行承担

  D. 甲、乙共同承担责任

  【答案】A

  【解析】《侵权责任法》第87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本题情形是从建筑物上坠落物品造成他人伤害的情形,甲作为承租人是房屋的使用人,故甲单独承担,A项正确。

  2. 某个午夜,王某在某栋居民楼下路过的时候,突然不知道从楼上谁家的窗户里扔出来一只烟灰缸,正砸在王某的头上,导致住院治疗一个月余,经济损失3万余元。经查,该居民楼共8层,除去一层以外,还有7层35家住户。关于该事件的处理,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 如果35户中的甲户能够举证证明为乙户所为,则包括甲户在内的其余34户不承担责任

  B. 如果35户中的丙户能够举证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则不承担责任

  C. 王某可以将这35户列为共同被告请求承担连带责任

  D. 如果这35户不能举证免责,则应当对王某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ABC

  【解析】《侵权责任法》第87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本条文的责任就是一个连带责任,虽然立法没有明确使用连带的字眼。故本题选择ABC项。

(编辑:李万坤)

图书

有报考疑惑?在线客服随时解惑

公告啥时候出?

报考问题解惑?报考条件?

报考岗位解惑   怎么备考?

冲刺资料领取?

立即咨询
联系我们
微信二维码

天津华图教育官方微信

天津华图

天津市河东区六纬路与大直沽八号路交叉口万达中心31层

北京华图宏阳教育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客服热线:022-27307496、13102121621

网站://tj.huatu.com/

  • 天津
  • 西青
  • 蓟州
  • 武清
  • 滨海
  • 静海
  • 宝坻
  • 宁河
  • 津南

天津市河东区六纬路与大直沽八号路交叉口万达中心31层

客服热线:022-27307496、13102121621

网站://tj.huatu.com/

天津师范大学南门付村星期八小镇(西首三楼)

客服热线:022-58603418、18649107702

网站://tj.huatu.com/

天津蓟州区康平路牛津街143号(电信大楼北300米)

客服热线:022-22766342

网站://tj.huatu.com/

天津市武清区津京路增一号金汇广场1921号(维也纳对面)

客服热线:022-58713185、18920946705

网站://tj.huatu.com/

天津市滨海新区解放路969号聚宝大厦5层509

客服热线:022-65160031、13021389551

网站://tj.huatu.com/

天津市静海区东方红路与春曦路交口(华润万家西侧)

客服热线:022-28870026、18649229241

网站://tj.huatu.com/

天津市宝坻区建设路钰鑫园底商(火车站西300米)

客服热线:022-29220119、18649162539

网站://tj.huatu.com/

天津市宁河区运河家园128栋商业街(宁河人口服务管理中心西侧)

客服热线:022-69390100、18649227742

网站://tj.huatu.com/

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体育场路7号月坛大厦15层1503号

客服热线:16622050451

网站://tj.huat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