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考面试热点:“聚餐教师”处理事件,不能止于“通报撤销”
空面试热点相关背景山西省长治市纪委16日通报了关于对屯留一中部分教师聚餐饮酒被县纪委通报一事的初步核实处理情况。长治市纪委研究决定,撤销屯留县纪委常委会关于对屯留一中南校区部分教师聚餐饮酒问题的处理决定,并由市纪委全面核实了解情况后,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10月17日中国广播网)2016年10月1日,山西屯留县纪委在县委机关刊物《新屯留》上,对屯留一中南校区部分教师聚餐饮酒问题予以通报批评,随后引起社会关注。长治市纪委及时对屯留县纪委有关调查处理工作进行了审核,认为在处理依据、处理方式等方面存在不当不妥的问题。山西回应“老师自费聚餐被通报”:撤销处理决定(10月17日《新京报》)空面试热点独家解析@中国新闻网王石川:撤销处理决定,还了涉事教师一个公道,但此事所引发的舆论风波未必迅速平息。如果不探究背后的疑问,经此纠偏,“误判”就有可能再次发生。故此,该追问屯留县纪委为何出现败笔般的低级错误?落实八项规定,狠纠“四风”问题,本是纪检部门的一大职责,如果有公职人员不守规定,当然该处理,但是这种处理必须建立在有理有据的规章制度内,而不能随意,无论视而不见还是刻意扩大化,都是不负责任的体现。有反思才有进步,汲取教训避免重蹈覆辙。工作日饮酒确该禁止,但是屯留一中教师当时已放假,他们也不是公款消费,而是AA制。如果屯留纪委明察秋毫,厘清其中差异,而不是眉毛胡子一把抓,或许就不会犯低级错误了。对于屯留县纪委来说,固然需要吃一堑长一智,但不能因为此次“败走麦城”,就在日后的工作中放逐自己的职责。诚如此前通报所称,(当前)仍有极少数党员干部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淡漠,在制度和规矩上耍“小聪明”、打“擦边球”、玩“捉迷藏”。在这种背景中,尤其需要纪检监察部门不能当甩手掌柜,以严防“四风”问题反弹。更应该看到,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驰而不息反“四风”,已成为各级纪检部门的自觉。但是,在这一过程中,容易出现两类情况,一是不作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二是乱作为,无论立功心切还是为了刷“存在感”,不惜大搞激进措施,结果伤及无辜。这种情况都是极少数现象,但不能视而不见。中纪委五次全会发布的会议通报显示,纪检部门要履行监管责任,“坚决克服不想监督、不敢监督、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既要敢作为,又不乱作为,克服越位、缺位、错位现象,才能避免出现“教师放假后AA制聚餐”被通报重演。@红网汪发洪:对屯留一中部分教师聚餐饮酒问题处理决定一出来,经过媒体持续的报道,事件被大众所了解。但相比以往不同的是,舆论一边倒向被处分的教师,对于县纪委的做法表示质疑。广泛的关注也引起了上级纪委的关注,在全面核实调查后,上级纪委最终将原有的处理决定撤销。整个过程,都有媒体的影子,在经过媒体的曝出,跟进,引导推动下,事件得以初步解决。这就是媒体的力量。媒体是一种舆论工具,对舆论起导向作用,同时也起着监督作用。尤其在当今信息化社会中,媒体的作用更不可小视。试想一下,假如此次事件,没有媒体力量的推动,那些教师可能就真的被通报批评处分了。套用一句话说,世上不缺新闻,缺的是发现新闻价值的眼睛,而我们的新闻媒体,就是我们大众的眼睛。从山东青岛大虾事件、大学生徐玉玉受骗事件,再到官员反腐、一系列政策的实施,媒体都贡献着自己的力量。媒体被赋予的功能使其在国家,社会和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但我们知道,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媒体是由人控制,不可能做到完全客观,一旦媒体被不怀好意的人利用,那对社会造成的伤害也是不可估量的。强大的舆论压力下,会使坏人屈服,同是也会使好人崩溃。媒体的一篇不真实的报道,可能会毁了一个企业,一个家庭,或者是一个人。所以,媒体人需要时刻保持社会责任感。力量越大,责任越大。正是由于媒体强大的力量,我们才更需要对媒体进行管理。新闻自由并不等同于放任自流,正确充分地发挥媒体的功能作用,媒体才能受人们欢迎,社会风气才能改善,国家也就才能保持稳定发展。@多彩贵州网祖长云:“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教师是一份神圣的职业,也是一份应该受到尊重的职业,教师在做好教育本职外,也是普通公民,需要交际、需要朋友、需要生活。然而,在教师节前夕,24名教师自费聚餐,居然被通报,笔者认为于情、于理、于法都不通,虽已撤销处理,贴上“创口贴”也难以弥补其给社会、学校以及教师自身的造成的“创伤”。笔者站在教师的立场为其“申冤”,自有说辞。首先,教师在是一名教师之前首先是一个普通公民,有自由交际的权利,如今教育体制下,教师面临经济、社会、家长、学校等多方的压力。既要传授知识,又要给各方“一个交代”,适当放松缓解压力,不但利用教师自身的身体、生理健康,更有利于投身于工作中,提高教学质量,带动中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其次,本案中所提的教师他们是AA制,自掏腰包,没有占公家一分钱,没有影响工作,在国家都法定的教师节前夕,去小聚一下有何不妥,八项规定明确规定“不准借用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显然教师没有违规,如若处理也是“师出无名”。笔者以为中央出台八项规定是为了严肃党的纪律,增强党性修养,营造清爽的政治环境,而不是让某些部门“拿着鸡毛当令箭”,去做一些无关痛痒的动作。而应该真正的去整治那些名副其实的大老虎、小苍蝇,不放过一个坏人也不能冤枉一个好人。“专挑软柿子捏”必定会误伤无辜的人,损害党纪、法纪的威严。而且如若整治就必须“钢牙铁尺”不放松,面对违规违纪的领导干部,绝不手软,以示党纪国法威严。笔者希望,各职能、权利部门在做出任何一个处罚决定之前,一定要清楚调查,有理有据,基于事实用法纪说话,绝不能再出现伤及无辜又有损法纪威严的事。华图解析:教师在学校放假后AA制聚餐,人均消费50多元,既没有公款吃喝,亦非家长请客,也谈不上铺张浪费,竟然就构成了违纪,确实令人难以理解。唯一可能违反规定的,是在工作日的中午饮酒。但是,9月9日是教师节前一天,很多地方学校会按惯例放半天假,所以对这些老师来说,聚餐并不是在工作时间。自己在饭店房间里吃饭,并未影响他人正常工作。如果没有大操大办、没有请客送礼,也谈不上造成什么不良影响。对此按照违纪处理,于情不合,于法无据。大家都知道,查处“四风”问题、正风肃纪,是纪委的职责,也是人心所向。不过,反对“四风”,反的是公款吃喝、奢侈腐化。教师在节假日自费聚餐,本来属于私人生活的范畴,但却遭到全县通报批评。屯留县纪委的这一做法,难逃小题大作之嫌。但这也确实提出了对违纪标准和执纪边界的问题,哪些情况算违纪,哪些是正常人情往来和消费行为,并非没有标准的。纪检部门监督执纪,也要依法依规,坚持“法无明文禁止即可为”的原则。同事之间,为了庆祝自己的节日,放假后自己掏钱聚个餐,实属人之常情,正常消费,对此进行处罚,还上升到“给整个教育系统和人民教师抹黑”的高度,反倒显得不合情理。所以,为了避免此类事件的发生,首先相关部门要及时撤回“教师AA聚餐”的问责通报,并尽快完善监查细则,同时还要引入社会监督、媒体监督,只有发面共同发力,才能彻底终止这样的闹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