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面试热点:景区“宰客”毒瘤缘何难割掉
空面试热点相关背景前不久,《消费主张》接到一些游客投诉,说在四川的九寨沟(微博)黄龙旅游线路上,旅游变成了购物游,而且商品质次价高。九寨沟黄龙真的存在这样的问题吗?前不久,《消费主张》记者专门对这条线路进行了体验。2016年9月,《消费主张》记者体验了九寨黄龙三天两晚的旅游团,三天的行程中,真正游览景区的时间只有一天半,其余大部分时间都在购物,三天行程中竟然有五次进店购物。(11月3日央视) 空面试热点独家解析@京华时报朱达志:记者带着疑问去暗访一个4A级景区的梁经理,得到的回答是:“只要在我们松潘九寨沟做县委书记的,都知道我们这两个县的经济发展和旅游是密不可分的,县长给我们开会,县委书记给我们开会,都说我知道你们返30%-40%,但是你们要给我做好,就不要去被曝光,有查的时候要做好隐蔽,然后打钱不能让客人知道。”另外一位罗经理更得意,“关系在这儿呢,所以我们根本不怕他们检查……旅游局根本不敢来啊。”地方政府如此旗帜鲜明地为“孙二娘”们撑腰,难怪后者宰起客来那般理直气壮。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换了赵书记、钱县长,就能保证新来的孙书记、李县长肯换个活法?根治宰客乱象,书记县长是靠不住的,还是得靠法治。法治不等于法律法规,更不等同于法制。不能说有了一部《旅游法》就算有了法治。法治是一个以法律为最高权威的治理系统。只有法制没有法治,地方治理者就永远比法大。@人民网蒋萌:一位常出国旅游的朋友曾对我说,喜欢去国外旅游不是因为崇洋媚外,而是国外旅游的服务质量较高,国外购物的折扣店是真打折。国内不缺好山好水好景色,但景区服务与住宿条件难尽人意,坑人宰客频频发生。而且,国内游的价格相对于国外游并没有优势,旺季去三亚玩几天的花费和去印尼巴厘岛、泰国普吉岛差不多。从性价比的角度,从出国“海淘”省钱来看,有时候出国游反而更值。理解了这些,就不难理解去年国人出境游已超过一亿人次。说到底,游客不是待宰的羔羊,游客会用脚投票。国内一些旅游景区自以为“皇帝的女儿不愁嫁”,不但景区官方爱在门票与服务上“耍大牌”,某些行政者也对不法商户“揩”游客的油爱搭不理,甚至还有权力者给违法侵权的经营者当保护伞。对于景区坑人宰客,往往是媒体曝光一次,地方管理者“严查整顿”一次,少有自查自纠、防患于未然。这样的现实令人气馁,在愤怒、抨击、失望过后,游客们难免会选择“世界那么大,到别处去看看”。@长江网苗凤军:九寨沟旅游没有让外百姓会想像到是那样黑,一直以为九寨沟的山美、水美,人应该更美,其纯洁的心灵应该如那一泓清澈的山泉闪亮透明无瑕,可是哪里会想到,百姓去那里旅游,从导游、到旅游团再到商家,形成黑色的利益产业链,沆瀣一气侵害消费者的利益,乃至在旅游过程中积极向广大百姓推荐各种物品,其物品价钱虚高得让知情人咋舌。由商家居然可以做到回扣高达60%,回扣可达到这样高,那40%有利益已经让商家赚得盆满钵满了,这可以说明了商品价格不仅仅是虚高更多,还应该有很多是严重的伪劣产品。此怪相出现,相关商家本应该反省检讨自己坑蒙拐骗、唯利是图的行为,可是他们却没有这样做,反而很高傲地吹嘘,说在这里根本没有人管他们,他们是证照齐全独家经营。好一个证照齐全!好一个独家经营!就可以如此侵客吗?根据《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这种价格违法行为通常称作价格欺诈行为,又称欺骗性价格表示,是指经营者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条件,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行为。如新闻中所出现的事件,九寨沟的好多商家都存在着这种行为因此是严重违反《价格法》的行为。违反法律法规,按照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七条规定,对经营者的价格欺诈行为,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如果按照这条规定对新闻中所涉及的商家进行处理,你们有照又如何呢?你们独家经营又有什么霸气的呢?真是治不得你的罪吗?今天九寨沟旅游所存在的黑幕被曝光了,让广大百姓想来,为什么商家面对自己违法经营行为不但不思过,反而还满腹信心说根本不怕查,有一句话肯定说得好”有钱能让鬼推磨“,商家说话义气如此足,说明了这地方政府管理部门与相关商家之间的关系也应该很不清不白吧?否则怎么在旅游工作中会出现如此多的伤民事件不断呢?如今事件被曝光了,对于九寨沟的影响应该相当大,尤其是九寨沟是国家4A旅游景区,再如此走下去,想一想不用说4A,最后也许连一个A也不会剩下,因此说当地旅游管理部门不要把眼睛只盯到钱上,更应该盯一下自身的责任和义务了,否则真正是对不起上天送给九寨沟的美景,让商家违法经营,让地方政府不作为而作践得一文不值了。华图解析:在中国的旅游市场上,宰客乱象早已不是新闻。九寨沟黄龙的情况可能比较典型,但谁也难说就是最严重的。之所以有那么多人”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还不是因为那些着名景点得天独厚、无可替代。即便游客抱着”一生就被它宰一次“的心态去”飞蛾扑火“,全国那么多过了温饱线、想要出游的人,都是潜在的”待宰客“。眼下,旅游社越来越多,旅游业的竞争也越来越大。所谓的低价团,明眼人都知道根本赚不了钱,因此这些提供低价团的旅行社的主要利润就是靠游客购物的提成来弥补,而要想让游客多购物,只能多进购物店。想要避免这类事件的发生,就要综合考虑,第一,政府监管应再加强:在监管方面,政府应鼓励建立一个公开公正的信息平台,提供透明的市场信息,并且要防止平台被其他因素操控,还要做到奖惩分明。对景区等每几年进行服务综合评分,对垄断、欺诈、不正当宰客竞争的行为进行查处,预防事前和监管事中;导游等实施在线注册信息实时监管,游客通过网络、手机移动客户端就可以查询导游执业信息,点赞或者是投诉导游的服务等……第二,自身权利意识:在国内,大多数人在旅游中奉行”息事宁人“原则,提升旅游行业的透明度只能由极少数”爱较真儿“的游客以较为极端的方式去完成,这不仅无益于健康行业生态的形成,而且也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我们在追求现代社会的市场秩序和法治环境的同时,也不应当忽视对自身观念的”改造“和”转化“。虽说旅游中欣赏美景放松自身的同时,也应有权利意识,不要怕麻烦,不要对宰客现象纵容之,自身心知肚明的同时也要对这种现象说”NO“。第三,效仿欧洲他国成熟经验:充分的市场竞争也是良好秩序的前提,在国内国内游客遇上了”宰客“的经历,当下只能做认宰的小羔羊,只因为”投诉无门“,最后绝大多数求诸网络舆论,将此事闹成旅游景区的”丑闻“,问题方才可得到解决;但在欧洲,旅游业的投诉渠道往往十分畅通,即使游客遇到了令自己被宰之事,也能立即找到解决的途径,以合理的渠道将问题解决,舆论丑闻自然而然不见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