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国家公务员面试公告:辽宁国税应届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证明
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证明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人事处: 考生XXX,身份证号XXX,现就读于XXX(院校)XXX(院系)XXX专业。该考生于XXXX年XX月入学,为全日制统招在读2016年应届毕业生,属于(或不属于)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即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学生,预计于XXXX年XX月毕业,获得XXX学历,XXX学位。 其它需要说明事项: 请考生说明是否为在读非应届毕业生,是否有考试不合格科目影响按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情况(如有不合格科目,请注明考试不合格科目名称、补考时间及补考是否合格;未进行补考的科目,需注明预计参加补考时间)。2016年毕业且以第二专业报考的应届高校毕业生,请在此说明以第二专业报考。 特此证明。 学校盖章 2016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