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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国家公务员考试常识备考:继承法之无遗嘱时,遗产如何分配?

在中国的传统观念里,写遗嘱貌似是一件很不吉利的事情。如果没有遇到疾病等意外,往往长辈过世时都没有留下分配其财产的遗嘱。老一辈还有一种思想,认为这个房子、车子就应该是我儿子或女儿的,也不需要留下遗嘱,没什么疑问,但现实往往远没有那么简单。遗产可以说是亲人留下的最后的礼物。然而,如何继承遗产、由谁继承遗产、怎么分配?任何一个环节解决不好,都可能会引发遗产纠纷问题。那么,今天华图小编就带大家一起了解继承法当中的法定继承。一、谁来继承,如何排序?在继承发生时,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分配,没有遗嘱的,就要按照我们今天要说的法定继承的规定来分配遗产。首先,法定继承中第一条就规定了继承权男女平等,这是最基本的一条规定,在法定继承中不会因为男女的区别而产生任何继承权上的差别。其次,遗产的继承是有顺序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也就是说在第一顺位继承人当中,只要配偶、子女、父母有一个在,都轮不到第二顺位继承人,只有在第一顺位的三类继承人都没有的情况下才轮得到第二顺位继承人。而同一顺位内部是没有先后次序之分的。  二、那些特殊的继承人们  在继承时有两种特殊情况:一是继承人子女的代位继承,二是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儿媳、女婿。《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一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第十二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三、对位继承人时,如何分配?  继承人继承遗产一般应当按照同样的份额来分配,但也有特殊的规定。首先,对于生活有困难或是缺乏劳动能力的,在分配遗产时可以给予一定照顾。第二,对于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可以在分配时适当多分。相反,对于未尽扶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少分。当然在分配遗产时应当本着和谐、体谅的原则协商分配,如果协商不成功的,也可以找到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就是华图小编今天带大家学习的内容,小伙伴们,你们学会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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