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份 | 2021 |
省份 | 天津 |
地区 | 河西区 |
考试类型 | 事业单位 |
系统分布 | 河西区教育局 |
招考部门 | 河西区教育局 |
用人司局 | 教育局所属幼儿园 |
职位名称 | 专技岗(幼教全科教师一) |
职位简介 | 从事幼儿园全科教育、教学工作 |
职位类型 | 教师 |
考试类别 | 教师招聘 |
招考对象 | 符合岗位要求的普通高等院校2020届高校毕业生和社会人员。社会人员需具有相关岗位工作经历证明。具体参见《2020年天津市河西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计划》。 应届毕业生是指2048届高校毕业生,以及毕业两年内将户口、档案保留在原学校或托管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的人员。 |
招考人数 | 17 |
学历 | 本科及以上 |
学位 | 学士 |
本科专业 | 本科专业: 1.教育学; 2.学前教育; 3.舞蹈教育; 4.体育教育; 5.运动训练; 6.舞蹈学; 7.舞蹈编导; 8.音乐学; 9.音乐表演; 10.表演; 11.影视表演; 12.音乐教育; 13.声乐及声乐表演; 14.广播电视编导; 15.传播学; 16.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17.绘画; 18.美术教育; 19.美术学。 研究生专业: 1.教育学; 2.学前教育学; 3.学前教育;4.舞蹈学; 5.音乐学; 6.美术学; 7.艺术学; 8.发展与教育心理学。 |
政治面貌 | 无 |
年龄要求 | 年龄应在25周岁及以下(1994年6月29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学位,年龄应在30周岁及以下(1989年6月29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博士学位,年龄应在35周岁及以下(1984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 |
最低服务年限 | 无 |
面试分数 | 无 |
联系电话 | 022-27307496 |
备注 | 2020年(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规定,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1年试用期内应取得相应学科、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
其他条件 | 1.限具有天津市户籍的2020届高校毕业生或高招时系天津生源的2020届高校毕业生; 2.学士及以上学位; 3.普通话等级二级乙等及以上。 |
工作地点 | 河西区 |
落户地区 | 河西区 |
户籍要求 | 需具有天津市户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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