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人数:1
报考人数:0
合格人数:0
年份 | 2021 |
省份 | 天津 |
地区 | 滨海新区 |
考试类型 | 事业单位 |
系统分布 | 滨海新区教育局 |
招考部门 | 滨海新区教育局 |
用人司局 | 海滨城区初中 |
职位名称 | 美术教师 |
职位简介 | 从事初中教育教学工作 |
职位类型 | 教师 |
考试类别 | 教师招聘 |
招考对象 | 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及社会人员。应届毕业生范围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届毕业生及2018年、2019年毕业后将户口、档案保留在原学校或托管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人员。 非全日制研究生可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对待。其中,2018年、2019年、2020年毕业的,能够提供报到证或派遣证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 |
招考人数 | 1 |
学历 | 本科及以上 |
学位 | 学士 |
本科专业 | 本科:美术学、绘画、雕塑、艺术设计、艺术设计学、工艺美术、视觉传达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 研究生:学科教学(美术)、艺术设计、美术、美术学 |
政治面貌 | 无 |
年龄要求 | 年龄为30周岁及以下(1989年7月20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博士学位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84年7月20日及以后出生);报考心理教师岗位、具有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证书及以上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84年7月20日及以后出生); |
最低服务年限 | 受聘人员办理入职手续后,与用人单位签订五年期限的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
面试分数 | 69.1 |
联系电话 | 022-27307496 |
备注 | 2020年(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规定,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1年试用期内应取得相应学科、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
其他条件 | 具有天津市户籍;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学段美术教师资格证。 |
工作地点 | 滨海新区 |
落户地区 | 滨海新区 |
户籍要求 | 要求具有天津市户籍,部分岗位要求具有滨海新区户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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