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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天津美术学院2011年人员公开招聘方案(教师及专业性较强的教学辅助岗位)

 

一、学校概况
天津美术学院座落在海河之滨、三叉河口,位于天津市中心。其前身为北洋女师范学堂,1906年6月由中国近代著名教育家傅增湘先生创办,是我国最早的公立高等学府之一,现为国内独立设置的八所美术院校之一。学院校园占地近200亩,各类建筑面积16.6万平方米;学院有两个市级重点学科,6个本科专业,19个专业方向;所有专业均有硕士学位授予权;2009年6月,学院被批准为艺术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学院共有各类全日制在校生近4100人,其中硕士研究生350人左右,全日制本科生3500人,留学生200人。在2005年教育部高等院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天津美术学院下设造型艺术学院、设计艺术学院、新媒体艺术学院三个二级学院,以及中国画系、美术史论系、社会科学教学部、研究生部和继续教育部等直属系(部),涵盖美术学、绘画、艺术设计、工业设计、雕塑、动画等六个二级学科以及中国画、法、油画、版画、雕塑、美术史论、视觉传达设计、装饰艺术设计、服装艺术设计、染织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工业设计、公共艺术、设计史论、数字媒体艺术、摄影艺术、综合绘画、动画艺术、移动媒体等19个专业方向。
面向21世纪,学院秉承“崇德尚艺,力学力行”的校训,遵循艺术教育规律,树立科学发展观念和“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以培养学生的创造精神和实践能力为基点,造就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德才兼备的高素质艺术人才。以沉静和进取的精神,以包容和开放的姿态,将天津美术学院办成立足民族文化根基,融汇不同文化精华的学术研究、创作和人才培养基地。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三、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2.遵守高校教师职业道德;
3.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须取得国内外高校研究生学历及博士或硕士学位。(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在国外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四、招聘岗位情况
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名称、数量和具体条件等详见《天津美术学院2011年公开招聘计划》(教师及专业性较强的教学辅助岗位)(附件1)。
 
五、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邮寄报名均可(采用邮寄报名的,报名截止日以邮戳日为准)。
2.报名时间:2011年4月2日——4月15日
3.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详细填写好的“应聘人员登记表”纸质版一份(附件2);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等复印件;
(3)论文代表作复印件;著作首页及版权页复印件;专业代表作品图片、图集等。
4.报名或邮寄地址:天津市河北区天纬路4号天津美术学院人事处(邮编300141)
电话:022-26241778
联系人:郭号林
网址:天津美术学院校园网http://www.tjarts.edu.cn/
 
六、资格审查
1.时间:2011年4月16日——4月22日;
2.程序:人事处汇总接收的应聘材料,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同时将其应聘材料送交应聘岗位所在的教学单位;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二级教学单位以电话形式告知并安排初试,对未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提交的应聘材料恕不退回。
 
七、考核
考核分为初试、复试、面试。初试由各二级聘用单位组织实施;复试和面试由学校统一组织。
1.初试(2011年4月25日——4月29日)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参加由应聘岗位所在教学单位组织的初试,时间地点由各教学单位另行通知。
初试的形式包括面谈和试讲,主要考察应试人员基础素质和能力。各教学单位根据初试成绩的高低进行排序,按照不低于招聘岗位数量3倍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复试人选。
2.复试(2011年5月4日)
复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形式为专业作品展示会和专家评审,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科研能力。参加复试人员提交专业代表作品原件3-5件及教学、科研成果代表作原件1-3件,同时提交由所在学校或单位提供鉴证的《参评作品原创证明表》(附件3);学校组织专家评委会对参展作品进行评审打分,按照去掉两个最高分和两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进行排序,排名在复试人数前2/3的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3.面试(2011年5月7日) 
通过复试人员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的面试。面试主要以答辩方式进行,考察应试人员综合素质。学校组织由专家和各级相关领导组成的评审委员会;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作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排名在面试人数前1/2且在同一招聘岗位中排名第一的确定为拟聘人选。
 
八、体检与考察
1.拟聘人选须参加由学校和市教委共同组织的统一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费用自理。
2.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由各应聘岗位所在单位组织安排被考察人员进入工作岗位参与具体实践和工作,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期为1-2个月。人事处同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九、公示
根据以上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经院党委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将在天津美术学院网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学校统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有关投诉或实名举报经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咨询及投诉电话:人事处02226241778
纪检监察办公室02226241590
 
天津美术学院
2011年3月28日
 
附件下载:
天津美术学院2011年公开招聘 参评作品原创证明001.doc
天津美术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 002.doc
天津美术学院2011年公开招聘计划003.doc                                
 
(信息来源:天津美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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