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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宁河县卫生系统201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方案、职位表下载

 

为加快宁河县卫生事业的发展,建设一支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卫生队伍,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0】7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应届、往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9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年龄28周岁以下(1983年4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持助理执业医师资格证以上及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76年4月1日后出生),持护士资格证书以上及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30周岁以下(1981年4月1日后出生)。
4.应聘乡镇卫生院人员部分岗位放宽到国家承认的专科学历,其他岗位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同时应具有相应的学位证书或外语四级以上证书。
5.天津市常住非农业户口,外地生源应符合户口进津条件。
6.具备拟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在校期间受过各类处分的人员;
2.受过劳动教养或刑事处罚的人员;
3.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人员;
4.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二、招聘职位查询
2011年计划招聘高校毕业生94名,其中包括:博士生5名,硕士生44名;本科生38名;专科生7名。各招聘单位具体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11年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各类毕业生情况表》。报考人员从2011年4月 9日开始,可通过北方人才网www.tjrc.com.cn查询,也可拨打69591760、 69591634查询。
 
三、招聘办法
(一)二级医院招聘硕士以上研究生,采取参加校方组织招聘会形式与受聘者直接联系,核准情况后可免笔试,在招聘工作小组参与下通过面试直接聘用。
(二)其他受聘毕业生采取网上公开报名,统一组织考试,择优聘用。考试分笔试、面试两个阶段,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总分的50%。
(三)依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规定,各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到1:3的比例开考。结合往年招聘实际情况,报考县医院、中医院的血透、影像、麻醉、检验和医保等5个特需岗位及疾控中心、妇幼保健所和乡镇医院、卫生院各岗位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四、报名
报名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应聘者请登陆中国北方人才网,网址:www.tjrc.com.cn。报考医学类考生缴纳笔试考试考务费90元,非医学类考生缴纳笔试考试考务费45元。
报名时间:2011年4月14日上午8:00开始至4月18 日下午17:30结束。
缴费时间:2011年4月14日至2011年4月19日下午17:30。
对通过资格审核并缴纳考试考务费的报名人员于4月27至28日通过北方人才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其中医学类考生需分别打印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个准考证;非医学类考生打印综合素质考试一个准考证。
 
五、笔试
医学类考生笔试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部分,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医学能力倾向测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专业科目考试内容为相应的卫生专业理论考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10%。非卫生专业岗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素质测试试题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试题命制及阅卷工作委托天津市医学考试中心统一负责。
笔试时间:2011年5月7日,具体时间安排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短缺专业、乡镇医院和卫生院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卫生局负责在本单位显著位置张榜公布。
 
六、面试
县卫生局负责通知进入面试考生在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卫生局共同进行。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协议书、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校方推荐表等证件,往届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就业协议书或报到证、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按通知时间、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需交纳面试考务费50元及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资格复审过程中发现考生提供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或被取消参加面试资格达不到1:3比例的,可从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递补。
面试采取结构化试题与技能测试相结合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其中医学类专业考生在参加结构化试题问答的同时还要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采取答题卡形式完成,得分结果占面试成绩的50%。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携带2B铅笔和橡皮。
 
七、聘用办法
面试结束后,以总成绩(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职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体检程序,取消聘用资格。
 
(一)体检
体检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组织实施,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
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职位空缺,招聘单位根据需要,在体检结果公布后一周内提出书面申请,经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后,从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二)考核
招聘单位要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根据拟聘职位要求,以查阅档案,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考核小组应有2名以上的工作人员参加。根据需要设若干小组。考核小组要对应聘者各方面的表现进行分析,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客观公正的予以评价。考核结束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写出书面考核意见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公示
招聘工作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上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聘用的人员,县人事局统一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同时要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聘用
办理聘用手续时,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将聘用请示,拟聘用人员花名册(一式两份),拟聘用人员考核材料、体检表、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户口本等相关证件报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待审核后批准办理派遣手续。为保证卫生系统人才队伍稳定,2011年招聘的各类毕业生在签订聘用合同时将约定为期10年的服务期。
 
附件下载:
天津宁河县卫生系统2011事业单位招聘方案.doc
天津宁河县2011年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招聘职位表.xls
 
2011年4月8日
 
(信息来源:北方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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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可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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