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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11年天津市东丽区规划管理所公开招聘建筑规划类专业技术人员公告、职位表。

  为加快我区城市化进程,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基层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按照《天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经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采取定向不定位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建筑规划类专业技术人员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范围

  符合岗位要求的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30周岁以下(1980年7月15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相符;

  4、具有天津市市内六区或东丽区常住非农业户口;

  5、身体健康;

  6、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其中,应届毕业生应未被派遣,社会人员需具有干部身份。

  7、在东丽区服务且任职期满考核合格的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及“三支一扶”大学生报考可不受户籍属地限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或行政记大过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此前公开招聘过程中被招聘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及在服务期内的到村任职大学生;

  6、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查询

  本次招聘具体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11年天津市东丽区规划管理所公开招聘建筑规划类专业技术人员计划》。报考人员从2011年7月8日开始,通过天津人事信息网、东丽人才网、天津城市建设学院校园网查询。

 

  三、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可登陆天津人事信息网(http://www.tjpnet.gov.cn)或东丽人才网(http://www.tjrc.com)下载填写并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1份。

  1、报名时间:2011年7月15日(周五)—— 7月19日(周二)

  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双休日照常办公。

  2、报名地点:天津市东丽区鉴开中学(西门)学术报告

  地址:天津市东丽区津塘二线公安东丽分局旁,鉴开中学院内

  3、报名办法:报考人员到指定地点报名。报名时须提交报名登记表(机打1份)、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相关证等材料原件、复印件(1份)及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此外,2011年应届毕业生报考应提供空白就业协议,社会人员报考应提交存档单位出具的干部身份证明。本人不能到指定地点报名的,可委托他人报名。

  4、每个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达到3:1比例的方可开考,未达到3:1比例的,由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相应调减招聘计划。

  5、报名及考务费用:45元/人。

  6、本次招聘的资格审核采取两级审核办法。区规划分局负责对报考人员条件进行初审,并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进行解释。对未通过审核的人员,应明确告知其不同意报考的原因。复审由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通过复审人员应在规定时间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未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内容以专业知识为主。笔试结束后,以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面试结束后,以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因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情况,采取增加计算面试成绩小数位数的方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安排。

 

  五、体检

  区规划分局统一组织进入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初检结论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考察

  区规划分局会同用人单位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每个考察组应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参加,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查阅档案、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考察意见。

 

  七、公示、定岗及聘用

  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东丽人才网统一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情况以及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办理聘用手续前,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拟聘用人员,结合考试成绩及工作实际确定工作岗位,并将《天津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一式3份)、《新聘用人员备案汇总表》(2份)及相关材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考务咨询电话:84376896

  监督电话:84376623

 

  附件下载: 2011东丽区规划管理所公开招聘建筑规划类专业技术人员附件(报名表 职位表).rar

 

  二○一一年七月八日

  (信息来源:东丽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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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可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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