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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天津理工大学2012年教师及实验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确保我校2012年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0]74号)、《关于印发<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1]10号)文件精神,制定我校教师及实验技术人员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招聘程序,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及公示等程序,确保招聘人员基本素质。

 

  二、招聘岗位、数量及专业要求

  为满足学校发展需要,我校2012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9名,其中,教师95名,实验技术人员4名。具体岗位和专业要求详见附件:天津理工大学《市属高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专业技术岗位)》。

 

  三、招聘条件

  1.高层次人才

  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长江学者”特聘(讲座)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资助人选、国家“青年千人计划”入选者、省(直辖市)级特聘(讲座)教授、天津市“千人计划”入选者、“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资助人选和海外高层次人才。

  (注:高层次人才无招聘数量限制)

 

  2.教师岗位

  主要从“985”或“211”学校和经教育部认可的国外高校的优秀毕业生和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人员中选聘。应聘者学历学位要求见天津理工大学《市属高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专业技术岗位)》。

 

  3.实验技术岗位

  主要从“985”、“211”等综合性大学和经教育部认可的国外高校的优秀毕业生和具有相关实践经验的人员中选聘。应聘者学历学位要求见天津理工大学《市属高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专业技术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1.应聘者请登陆www.tjut.edu.cn:81/tjutrsc/下载、填报《天津理工大学公开招聘报名表》,并以附件形式、以“姓名+学历+应聘岗位”为邮件名称将个人简历发至lgzp@tjut.edu.cn,同时以附件形式提供下列个人基本材料:

  (1)应聘申请,包括本人意愿、工作设想、预期目标和经费计划以及学校配套条件要求等;

  (2)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原件、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证明;

  (3)学习期间英语、计算机等级考试及奖励、奖学金、学生干部相关方面的证原件及复印件;

  (4)重要社会兼职的聘书。

  2.应聘者还应提供能充分反映本人学术水平的各种材料:

  (1)论著目录,论文目录应包括作者排名、题目、杂志或会议名称;著作目录应包括作者、书名、出版社、出版日期和本人执笔内容;

  (2)论文被收录和引用情况。论文收录情况主要统计国际上著名的检索工具,如SCI、EI等,主要提供被收录论文检索号及其总数,可在论文目录中注明;

  (3)重要获奖情况,包括奖项名称、级别、年度、本人排名和获奖证书复印件;

  (4)主持完成的研究项目。包括项目名称、研究意义、本人作用、项目来源和经费;

  (5)主要代表性论著,可用复印件。

 

  (二)报名时间

  1.教师岗位:全年招聘。

  2.实验技术岗位:拟定四月上旬,具体时间详见天津理工大学网站www.tjut.edu.cn。

 

  (三)资格审查

  由学校人事处会同用人部门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电话或邮件方式将结果通知应聘者。

 

  (四)考试和考核

  1.教师岗位:主要采用考试、考核的方式,考试包括笔试环节,考核包括面试、试讲环节,其中笔试占总成绩的占50%,面试、试讲占总成绩的50%。笔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理论知识和综合能力;面试、试讲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博士毕业生可直接采用考核的方式)。

  2.实验技术岗位:主要采用考试、考核的方式,包括笔试、技能测试、面试等环节,其中笔试、技能测试各占总成绩的占25%,面试占总成绩的50%。笔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理论知识和综合能力;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岗位必需的专业技能;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

  实验技术岗位考试、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详见天津理工大学网站www.tjut.edu.cn。

 

  (五)体检与考察

  1.根据考试、考核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比例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名单,并通过电话或邮件方式将结果通知应聘者。

  2.参加体检人选,需参加由学校和市教委共同组织的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费用自理。

  3.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后,由学校组织岗位实践考察,考察内容主要是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对应聘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公示、聘用及待遇

  根据考察结果,经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天津人事信息网和天津理工大学主页www.tjut.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学校将拟聘用人选报上级部门审核备案后,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聘用人员为我校事业编制职工,签订聘用合同,职务晋升、奖惩、各类保险和工资待遇等按照学校相关政策执行(新聘用的硕士毕业研究生实行半年的人事代理制,代理期满考核合格人事关系正式转入校内)。

  咨询电话:022-60215186 联系人:钱老师 赵老师

  监督电话:022-60216276 纪检监察处

 

  附件下载:天津理工大学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及实验技术人员计划表及待遇对照表.rar

  

  (信息来源:天津人才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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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可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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