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3-26 10:36:41 公务员考试网 https://tj.huatu.com/ 文章来源:天津商务职业学院党委教师工作部
【导读】天津华图天津事业单位考试网同步天津商务职业学院党委教师工作部发布:【招聘】天津商务职业学院2025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5人工作方案,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图小乔:16602676507(微信同号),更多资讯请关注天津华图微信公众号(tjhuatu)。
天津商务职业学院2025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的工作方案
为满足我校事业发展需要,依据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5名,制定方案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是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始建于1955年。建校70年以来,学校秉承“厚德尚能 励学弘商”的校训,积累了丰富的办学经验,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成为一所系统培养现代服务业高技能人才的天津市首批高职示范校,在校生规模1.1万人。学校现有海河教育园校区、河东校区及河西校区三个校区,总占地面积5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9万平方米。学校现有8个专业大类36个专业,形成具有鲜明现代服务业特色的专业体系,建有国家级精品课程、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国家级专业教学资源库。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成果丰硕,是教育部认定的国家级“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首批国家级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培育单位,牵头组建天津市商务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为天津市经济社会和职业教育事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公开招聘岗位、职数及要求
岗位 |
职数 |
资格条件 |
岗位类别及等级 |
---|---|---|---|
战略规划研究室主任 |
1名 |
1.具有5年及以上高等院校工作经历; 2.具有高等院校战略规划或政策研究部门正职1年及以上任职经历,或具有战略规划或政策研究部门副职2年以上任职经历; 3.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博士学位,并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4.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4年3月28日及以后出生); 5.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要求。 |
管理五级兼专业技术四级 |
科研处 处长 |
1名 |
1.具有5年及以上高等院校工作经历; 2.具有高等院校科研处处长1年及以上任职经历,或具有科研处副处长2年以上任职经历; 3.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博士学位,并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4.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4年3月28日及以后出生); 5.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要求。 |
管理五级兼专业技术四级 |
广告学院 副院长 |
1名 |
1.具有5年及以上高等院校工作经历; 2.具有高等院校艺术类、设计类二级学院(或系)副院长(或副主任)1年及以上任职经历; 3.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博士学位,并具备高校教师系列教授专业技术职务; 4.所学专业为:本科:设计学类、新闻传播学类、计算机类学科门类下设专业及130508 数字媒体艺术、130511T 新媒体艺术;硕士、博士:050404 设计艺术学专业及1357 设计(1351艺术)、1403 设计学(1305设计学)、0503 新闻传播学、0552新闻与传播*、081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775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下设专业; 5.本科、硕士、博士其中的两个阶段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相一致,且所授最高学位符合招聘岗位规定专业的学科门类; 6.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4年3月28日及以后出生); 7.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要求。 |
管理六级兼专业技术四级 |
会计学院 专任教师 |
1名 |
1.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具有5年及以上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符的普通高等院校专任教师工作经历或具有5年及以上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符的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工作经历; 2.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博士学位; 3.所学专业为:本科:财政学类学科门类下设专业及120203K会计学、120204财务管理、120207审计学专业;硕士、博士:1253会计、1257审计、0253 税务*一级学科下设专业、020203财政学(含:税收学)专业及1202 工商管理学一级学科下设会计学、财务管理研究方向相关专业; 4.本科、硕士、博士其中的两个阶段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相一致,且所授最高学位符合招聘岗位规定学科门类; 5.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或成果; 6.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9年3月28日及以后出生); 7.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要求。 |
专业技术 四级 |
金融学院 专任教师 |
1名 |
1.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具有5年及以上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符的普通高等院校专任教师工作经历或具有5年及以上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符的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工作经历; 2.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博士学位; 3.所学专业:本科:金融学类学科门类下设专业及120110T 计算金融专业;硕士、博士:020204金融学专业、0251金融*、0255 保险*、0258数字经济*一级学科下设专业及0202 应用经济学、0701 数学、0714 统计学、1201 管理科学与工程等一级学科下设与金融工程、金融数学、金融统计、计算机金融等研究方向相关专业; 4.本科、硕士、博士其中的两个阶段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相一致,且所授最高学位符合招聘岗位规定学科门类; 5.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或成果; 6.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9年3月28日及以后出生); 7.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要求。 |
专业技术 四级 |
三、公开招聘信息发布
自2025年3月26日起在天津市商务局网站、天津商务职业学院网站发布,不少于7个工作日。
天津市商务局网站(https://shangwuju.tj.gov.cn/)
天津商务职业学院网站(https://www.tcc1955.edu.cn/)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决站稳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政治立场,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3.能够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教育教学理念新,办学思路清晰。熟悉高等职业教育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
4.自愿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恪守学术规范,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品行修养和较强的敬业精神、服务意识、创新意识、合作意识。具有胜任领导工作的决策、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作风民主,公道正派。严于律己,清正廉洁。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等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6.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所学专业及门类的认定参照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颁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以及学位授予单位(不含军队单位)自主设置二级学科名单(截至2023年6月30日)、学位授予单位( 不含军队单位)自主设置交叉学科名单(截至2023年6月30日)等专业指导目录执行。对于国内高等院校自主设置的专业与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所学专业,注重专业内容实质,此两类应聘人员的修业与研究内容与所学专业核心方向要求相一致,则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7.认真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当要求在报名时主动报告。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因各种原因不能将档案或人事关系转入我校管理的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任职回避关系的人员;
5.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应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五、薪酬待遇
按照天津市和学院的有关规定,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
六、招聘程序
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综合考核评价——体检——组织考察(或政审)——公示——正式聘用(招聘程序每环节通过后,将会以邮件、短信或电话形式通知本人进入下一环节)。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2025年3月28日9:00起接受报名。报名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本方案所涉岗位报名及考试有效期截至2025年12月31日。
具体岗位报名截止时间将在天津商务职业学院网站“人事招聘网”专栏(https://rsc.tcc1955.edu.cn/gkzp.htm)以公告形式另行通知。
2.报名方式:网络邮箱报名,报名邮箱:tccgkxp@126.com。
3.应聘人员填写信息及提供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报名时须上传的附件证明材料包括:
(1)应聘人员下载并填写《天津商务职业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见附件)。
(2)本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电子版(“.JPG”格式,文件大小在30K以内),红底蓝底白底均可。
(3)近三年工作总结或述职报告。
(4)本科及硕士、博士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同时提交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核验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海外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职称相关佐证材料:①职称证书,原单位实施“以聘代评”的,应提供聘任文件等;②代表性业绩成果,包括目录及著作、论文、科研项目、专利等;③重要奖励。
(6)岗位和工作经历证明材料:①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②与合同相对应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合同所载岗位不能体现具体从事的岗位内容时,另须提供原单位盖章的任职文件、岗位经历证明、历年考核登记表等具有支撑力的佐证材料。
(7)要求具备高校专任教师工作经历的岗位,还应提供授课证明材料,包括原单位下达的正式授课计划或教学任务书等.
(8)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扫描件)。
(9)本人说明(照片或pdf格式,落款本人签字),内容包括:本人思想政治表现情况(包括是否存在违背职业道德、学术不端的行为,是否曾出现教学事故、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等情况),是否存在方案规定的不可报考情形,获奖励或受处分情况,以及本人对所提供情况、提交材料真实性的承诺。
(10)其他与招聘计划要求相符的证明材料。
请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压缩后打包发送到指定报名邮箱,邮件名称以“岗位+姓名”命名以便区分。
重要提示:
(1)应聘人员填写报名信息及提供的证明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2)非报名时间或通过其他方式报名无效。本次报名期间内,每人限报一岗,不允许反复申报、更换岗位,请仔细阅读招聘方案后进行岗位申报。
(3)以上要求提供的各类证书、证明材料均须提交扫描件至报名邮箱,应聘人员如因个人填报信息有误、提供佐证材料不齐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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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报名人员提供材料情况进行网上资格审查,以邮件或电话方式通知通过网上资格审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因工作量较大,对未通过网上资格审查人员恕不另行通知。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学校将对通过网上资格审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通过网上资格审查人员按照学校规定时间、地点和材料要求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后续环节,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复审的具体通知将以邮件或电话方式通知通过网上资格审查人员。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在天津商务职业学院网站“人事招聘网”专栏(https://rsc.tcc1955.edu.cn/gkzp.htm)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应聘人员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三)综合考核评价
综合考核评价采取专业考评、综合面试方式,主要考核报名人员的工作业绩、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未按要求参加综合评价考核或综合评价考核不合格者,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专业考评通过科研成果鉴定查核、学校学术委员会评定等方式开展,主要测评报名人员专业素养、教学研究、专业建设、科学研究等方面的素质能力。专业考评结果以学术评价意见方式呈现。未通过专业考评人员不得进入综合面试环节。
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保留两位小数,不及格人员无资格进入下一环节。面试缺考考生的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且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综合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总成绩在综合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天津商务职业学院网站公布。
(四)体检
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按主考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员名单。参加体检人员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和地点将以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本人),体检费用自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进行考察,考察应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等情况进行复查。未按要求参加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同时,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市教委关于开展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津教人函〔2023〕19号)等相关要求,在考察环节,我校将按照上述文件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准入查询和失信联合惩戒情况查询,查询结果为不通过的,考察不合格,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六)公示与聘用
学校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确定聘用人选,并在天津市商务局网站、天津商务职业学院网站公示。
天津市商务局网站(https://shangwuju.tj.gov.cn/)
天津商务职业学院网站(https://www.tcc1955.edu.cn/)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我校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确定聘用人员后,学校将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审核备案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3〕57 号)办理备案、聘用等手续。聘用人员应在学校规定时限内,持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等规定的相关材料办理入职手续,除特殊情况经学校同意可延长报到时限外,其他均视为自动放弃。
综合评价考核后各环节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我校依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后若仍出现岗位空缺,在岗位招聘条件不变的前提下,学校将根据实际需要在天津商务职业学院网站“人事招聘网”专栏(https://rsc.tcc1955.edu.cn/gkzp.htm)重新发布报名时间及后续工作安排。
七、招聘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存在需要回避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和规定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八、其他相关说明
1.资格审查结果、综合考核评价时间及地点将通过电话或邮件等方式告知,请应聘人员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和邮箱地址并及时查收。
2.学校将对应聘信息及提交的应聘材料严格保密,不作他用,恕不退还。公告未尽事宜由天津商务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3.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对招聘工作安排进行调整的,将在天津市商务局网站、天津商务职业学院网站公布调整信息,请及时关注。应聘人员应保证报名表中提供的手机号码、邮件地址准确,保持手机号码畅通。
报名咨询电话:022-59655388、022-59655474
监督电话:022-63085650、022-59655318
报名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3:30-17:00
中国共产党天津商务职业学院委员会
2025年3月26日
原文标题:天津商务职业学院2025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的工作方案
文章来源:https://rsc.tcc1955.edu.cn/info/1009/196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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