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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天津音乐学院2011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方案

 

为满足我院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1】10号)等有关规定,并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天津音乐学院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的工作人员37-41名(不含各类高层次人才),其中教师岗位26-30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11名。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制定天津音乐学院2011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方案如下。
 
一、学院简介
天津音乐学院于1958年10月建院,是培养艺术创作、表演、音乐理论研究的音乐艺术类专门人才的高等艺术院校,发展和繁荣音乐文化事业、为两个文明建设做贡献是学院的办学宗旨。建院五十年来,已为国家培养和输送了近万名音乐艺术人才。毕业生中许多人已成为著名作曲家、歌唱家、演奏家、优秀音乐教师和管理骨干,其中有多人次在国际音乐比赛中获奖,有大量的已毕业或在校的学生在国内各种比赛中获奖。他们为音乐事业的繁荣与发展作出了可喜的贡献。
 
二、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招聘程序,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心理测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确保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分类:
①教师岗位(该岗位具体招聘要求见《天津音乐学院2011年教师招聘方案》)。
②其他专业技术岗位。
具体岗位和专业要求见附件。
 
四、招聘对象及应聘条件
1.高层次人才
“长江学者”特聘(讲座)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资助人选、省(直辖市)级特聘(讲座)教授、省(直辖市)千人计划入选者等;
国内外一流作曲家、指挥、演唱(奏)家、音乐理论家以及舞蹈、戏剧影视专业的高级人才。
2.教师岗位
年龄原则上在35岁以下,表演专业一般需硕士以上学位,理论专业一般需博士学位。特别优秀或紧缺学科专业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限制。中级以下职称的应聘者必须是2010届、2011届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定向生、委托培养生除外);本科及硕士阶段就读于“211”学校优先考虑;经教育部认定的国外知名艺术院校优秀应届硕士及以上毕业生优先考虑。
3.其他专业技术岗位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在校表现优良,未受过处分;硕士及以上学位;2010届、2011届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定向生、委托培养生除外);学业成绩优良、在学期间有学生干部经历者优先考虑;本科及硕士阶段就读于“985”“211”学校优先考虑;经教育部认定的国外知名高校优秀应届硕士及以上毕业生优先考虑。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1.高层次人才和教师岗位
(1)应聘者请登陆http://rsc.tjcm.edu.cn网站招聘专栏,申报相应岗位并填写相关信息;也可将个人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rsc@tjcm.edu.cn。并以邮件附件形式(扫描件)尽量提供下列个人基本材料:
① 应聘申请,包括本人意愿、工作设想等;
② 本人简历(从高中至今,时间不间断);
③ 2位同行专家的推荐信(此项适用于高层次人才);
④ 学位学历证复印件;
⑤ 重要社会兼职的聘书。
(2)应聘者还应提供能充分反映本人学术水平的各种材料:
① 论著目录,论文目录应包括作者排名、题目、杂志或会议名称;著作目录应包括作者、书名、出版社、出版日期和本人执笔内容。
② 论文被收录和引用情况。论文收录情况主要统计国际上著名的检索工具,如SCI、EI等,主要提供被收录论文检索号及影响因子,可在论文目录中注明。
③ 重要获奖情况,包括奖项名称、级别、年度、本人排名和获奖证书复印件。
④ 主持完成的研究项目。包括项目名称、研究意义、本人作用、项目来源和经费。
⑤ 主要代表性论著,可用复印件。
2.其他专业技术岗位
凡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请登陆http://rsc.tjcm.edu.cn网站,申报相应岗位,并填写相关信息。报名时需从附件中的各岗位中选择一个,不得兼报。
★报名阶段学院不接待任何形式的来访。
(重要提示:由于公共科目考试是市教委统一时间组织,而应聘者需到本人应聘的学校参加考试,因此,应聘者只能选择一所高校报名。)
★报名我院岗位只能选择一个,不得兼报。
 
(二)报名时间
1.高层次人才和教师岗位
全年适时招聘。
2.其他专业技术岗位
2011419日至423
 
(三)资格审查
1.高层次人才和教师岗位:
由学院人事处会同用人部门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
2.其他专业技术岗位:
报名截止后,人事处根据网上提供材料情况及岗位需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确定笔试人员名单并在天津音乐学院人事处网站进行公布。审核合格者可以通过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和考核
1.高层次人才
主要采用考核的方式,包括专业考核、综合面试等环节,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工作业绩、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2. 教师岗位
主要采用考试的方式,包括专业考试、综合面试等,具体内容参见《天津音乐学院招聘工作管理规定》(津音政[2010]18号)、天津音乐学院2011年教师招聘方案及考试安排。
3.其他专业技术岗位
主要采用考试的方式,包括笔试、面试及心理测试,其中笔试和面试各占考试成绩的50%。
(1)笔试分为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技能测试。在笔试的50%中,公共科目考试占30%,需参加天津市教委组织的统一考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专业技能测试占20%,由学院组织考试,主要结合岗位测试专业技能。
公共科目考试由市教委统一组织阅卷评分;专业技能测试由学院分2组以上阅卷,以各组平均分按比例计入总成绩。
笔试时间:2011年5月8日上午8:30——11:00,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笔试人员应携带的材料: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就业协议书(空白);
③本人纸质简历;
④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原件、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和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其他毕业证明;
⑤学习期间英语、计算机等级考试及奖励、奖学金、学生干部相关方面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⑥已发表的论文、论著和科研方面的材料(原件、复印件或证明材料)。
(2)面试由学院组织实施、教委监督指导,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具体内容参见《天津音乐学院招聘工作管理规定》(津音政[2010]18号)和天津音乐学院2011年招聘考试安排。
★参加面试的人员依笔试成绩排序,按1:5的比例确定。
★面试安排:
面试时间为2011年5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天津音乐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
(3)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与面试同期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以当时通知为准。我院采用专业的心理测量表,对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进行职业心理测量。心理测试不通过者不予录用。
 
(五)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核或考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需参加由学院和市教委共同组织的统一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费用自理。
2.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后,由学院组织岗位实践考察,考察内容主要是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对应聘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3. 考察的具体方式:与被考察人员签定临时性的工作合同,合同周期一般为5-10个工作日,请被考察人员进入工作岗位参与具体实践和工作。考察的结果将直接作为是否聘用的考量依据。
 
(六)公示、聘用及待遇
根据考察结果,经院长办公会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将拟聘用人员在学院人事处网站招聘专栏http://rsc.tjcm.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学院将拟聘用人选报上级部门审核备案后,学院与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聘用人员为我院事业编制职工,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为三年(含试用期半年),职务晋升、奖惩、各类保险和工资待遇等按照国家、天津市和学院相关政策执行。
咨询电话(人事处):022-24160045,联系人:于老师
举报、投诉电话(纪检委):022-24160052
 
 
招聘职位下载
 2011天津音乐学院招聘附件.doc
天津音乐学院人事处
2011年4月8日
(信息来源:天津人事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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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可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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