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天津公务员考试招考公告解读
2011-03-21 13:41 天津公务员考试网 http://tj.huatu.com/ 作者:华图教育 李可 来源:http://tianjin.htexam.com/【导读】2011年天津公务员考试招考公告解读
(华图教育 李可)2011年3月21日,天津市2011年度公开招考公务员公告发布,由此拉开了天津市公考的序幕。根据公告,天津市也加入了4月24日的联考队伍中,在此,本文帮助考生深度解读招考公告的几大变化,帮助考生顺利报考。
一、报考条件适度放宽
1. 年龄限制放宽
2011年天津市招考公务员对招考对象的年龄要求从往年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改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5年3月28日至1993年3月28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0年3月28日以后出生)”,这是公务员招考的大趋势,体现出国家和地方机关都加大了人才选拔的力度。同时,对出生日期的规定更为规范,2010年为4月1日,而2011年则从报名日期算起。
2. 学历条件放宽
2011年天津市招考公务员的学历要求为“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而2010年为“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对学历的要求适度放宽。
3. 部分职位条件放宽
在2011年的招考公告中,出现了一条新的规定“面向优秀村干部定向招录的职位,上述(2)、(7)项条件可适当放宽,具体见《招考简章》。”这里的(2)、(7)条件即本文上述的年龄和学历条件,充分证明现在公务员招考更考虑到具体职位的要求,根据职位放宽范围选拔人才。
二、公告内容更为规范
1. 不得报考人员的规定更规范
关于不得报考的人员,2011年的公告与2010年相比,内容本质一样,但表述更为规范。2010年“在各级公务员招考过程中被公务员录用主管部门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改为了2011年的“在各级公务员招录过程中被公务员主管部门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试用期内的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服务期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在职公务员,应征得所在机关同意方可报名。”这几条都加上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的身份进行了更为严格的限定。
2. 基层经历的认定更规范
对于基层经历的认定和年限的计算,2011年的公告给出了更详细的说明,加入了“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照《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界定。”,避免不同单位有不同的规定,延误考生报考。
3. 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更规范
公务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部分职位还有专业考试。2011年天津市公务员招考公告中对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具体为:考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其中进行专业考试的,面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按百分制6:4的比例合成。”
4. 加入了“体检和考察”与“公示”环节
历年的天津公务员招考公告中,只包括报考到面试的环节,而2011年则加入了面试后的体检、考察和公示环节的相关规定,使整个招考公告更为完善。
三、其它变化
1. 公告不标明招录人数
与往年相比,2011年的天津市公告并没有标示出整体的招录人数。不过这并不会对考生报考产生太大影响,大家只要选择出适合自己的岗位即可。
2. 加分政策取消
按照公务员考试的整体变革趋势,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志愿者”以及优秀大学生“村官”等增加笔试分数的政策在逐步取消。天津市2011年招考也采取了这一措施,而通过部分职位定向招录的方式来保证服务基层人员的报考优势,并维护了公务员考试的公平。
对公告进行深度解读只是为了考生报考时能够对整体情况有一定的把握,但备考之路还需自身的努力。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成功公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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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可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