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政策解读之: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2011-08-18 16:41 天津公务员考试网 http://tj.huatu.com/ 作者:天津华图 来源:http://www.tj.gov.cn/国务院法制办负责人就《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答记者问
日前,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国务院法制办负责人就《意见》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怎样理解《意见》的总体思路?
答:一是以加大《纲要》的贯彻力度为主线,明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依法行政的重点任务。根据《纲要》确定的推进依法行政各项任务的落实情况,针对当前依法行政和行政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意见》规定了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加强和改进制度建设、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等7个方面的任务。
二是围绕上述7个方面任务的落实规定具体措施,增强各项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纲要》对相关任务已规定了措施但不够明确的,《意见》作了明确和细化。《纲要》已规定了落实相关任务的原则要求但没有明确措施的,《意见》作了补充规定。对各地区、各部门近些年来落实《纲要》行之有效的措施,《意见》作了增加规定。
三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关键是要提高对建设法治政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特别是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意见》强调了新形势下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提出了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要求,还分别就健全推进依法行政的领导体制和机制、强化行政首长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
问:当前,一些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包括有的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还不够强,法治观念比较淡薄,“权大于法”的观念仍然比较严重。《意见》在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方面提出了哪些新要求?
答: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往往决定着一个地区、一个部门依法行政的整体水平。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意见》规定:要建立法律知识学习培训长效机制,推行依法行政情况考察和法律知识测试制度,使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自觉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突出问题和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同时,重视提拔使用依法行政意识强,善于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优秀干部。
问: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政府立法工作取得了巨大成就,但也还存在立法的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够强,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不够规范等问题。《意见》在加强和改进制度建设方面有哪些新规定?
答:制度建设是依法行政的基础。针对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意见》规定:政府立法要突出重点,确保质量,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充分反映人民意愿,着力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普遍性问题和深层次矛盾;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行政法规草案和规章草案都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加强对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坚持立“新法”与改“旧法”并重。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把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必经程序。
问:当前,一些行政机关违法决策、随意决策、拍脑袋决策问题仍然存在。《意见》在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方面提出了哪些新要求?
答: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是政府工作的基本准则。为了提高行政决策的质量、减少决策风险,《意见》规定:要规范行政决策程序,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完善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把风险评估结果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严格决策责任追究,对违反决策规定、出现重大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要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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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可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