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9月23日练习
2011-09-23 09:43 天津公务员考试网 http://tj.huatu.com/ 作者:天津华图 来源:http://tianjin.htexam.com/常识模块是天津公务员考试中比较难复习的一个模块。由于知识点比较分散,常识模块分数的提高主要靠考生日常积累。因此我们每日推出五道针对常识模块中比较常见的法律常识的题目帮助考生在复习中日积月累,攻克常识模块复习的难关!
【9月23日练习】
1.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下列有关公民基本权利的宪法保护的表述,哪一个是正确的?( )
A.一切公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B.宪法规定了对华侨、归侨权益的保护,但没有规定对侨眷权益的保护
C.宪法对建立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未加以规定
D.公民合法财产的所有权和私有财产的继承权规定在宪法“总纲”部分
2.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下列选项哪一个是正确的?( )
A.县级以上各级人大选举本级人民法院院长,须报上级人民法院院长提请该级人大常委会批准
B.县级以上各级人大罢免本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上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大常委会批准
C.县级以上各级人大罢免本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须报上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提请该级人大常委会批准
D.县级以上各级人大选举本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须报上级党委批准
3.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下列关于私有财产权的表述哪一项是不正确的?( )
A.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B.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C.任何人不得剥夺公民的私有财产
D.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4.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下列有关审计机关的表述哪一项是错误的?( )
A.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审计机关
B.国务院审计机关对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的财政收支,对国家的财政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政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C.国务院审计机关在国务院总理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翔个人的干涉
D地方各级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对同级人民政府负责
5.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澳_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下列有关特别行政区立法权的表述哪一项是不正确的? ( )
A.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须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备案不影响该法律的生效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征询其所属的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的意见后,认为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制 定的法律不符合基本法关于中央管理的事务及中央和特别行政区关系的条款,可以将该法律发回,但不作修改
C.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回l的特别行政区的法律立即失效
D 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回的特别行政区的法律一律具有溯及力
【答案】
DBC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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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可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