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10月10日练习
2011-10-10 10:27 天津公务员考试网 http://tj.huatu.com/ 作者:天津华图 来源:http://tianjin.htexam.com/常识模块是天津公务员考试中比较难复习的一个模块。由于知识点比较分散,常识模块分数的提高主要靠考生日常积累。因此我们每日推出五道针对常识模块中比较常见的法律常识的题目帮助考生在复习中日积月累,攻克常识模块复习的难关!
【10月10日练习】
1.李某于2005年3月24日中午和朋友一起在银海大厦(业主为银海宾馆有限公司)恒记餐饮有限公司三楼包间吃饭。吃饭期间,李某听见手机响,即边接电话边走出包间,来到包间斜对面的木制消防通道门旁,不料直接坠落楼下身亡。后经调查发现:木制消防通道外的工程尚未完工,但旁边没有任何危险警示标志。关于本案的说法正确的是( )
A.恒记餐饮有限公司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存在过错,应当由其承担赔偿责任
B.银海宾馆公司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存在过错,应当由其承担赔偿责任
C.恒记餐饮有限公司和银海宾馆公司对李某身亡均存在过错,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D.李某自己未尽注意义务而致身亡,应当责任自负
2.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相关法律的规定,下列哪一种关于诋毁商誉行为的表述是正确的?
A.新闻单位被经营者唆使对其他经营者从事诋毁商誉行为的,可与经营者构成共同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B.经营者通过新闻发布会形式发布影响其他同业经营者商誉的信息,只要该信息是真实的,不构成诋毁行为
C.诋毁行为只能是针对市场上某一特定竞争对手实施的
D.经营者对其他竞争者进行诋毁,其主观心态既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过失
3.下列选项中,说法正确的是:
A. 行政程序法和行政诉讼法的含义一样
B. 在特殊情况下,法律规则可以由条件和后果两个部分构成
C. 法的社会作用是一切法律所共同具有的,不管是哪一种类型的法律都具有的作用;而法的规范作用依不同的类型、不同的国家、同一国家的不同时期而形成差别
D. 法律部门会随着新法律、法规的出现和旧法律、法规的修订、废止发生相应的变化
4.张家村与李家村毗邻,李家村的用水取自流经张家村的小河,多年来两村经常因用水问题发生冲突。200I年春,为根本解决问题,县政府决定将这条小河的水流交给乡水管站统一调配。张家村人认为:小河历史上就属于张家村所有,县政府无权将这条河的水流交乡水管站统一调配,遂将县政府告上法院。请问:根据现行宪法和法律,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张家村告得有理,因为水流属于村民集体所有,政府无权收归国有
B.张家村告得有理,因为这条小河的河床属于张家村集体所有,这条小河里的水流当然也属于村民集体支配
C.县政府的决定合法,因为水流属于国家所有,政府当然有权调配河水的供应
D.县政府的决定合法,因为水流虽然居于张家村所有,但李家村人也应享有喝水用水的权利,为解决李家村用水问题,政府可以将水流供应统一调配
5.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下列有关公民基本权利的宪法保护的表述,哪一个是正确的?
A.一切公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B.宪法规定了对华侨、归侨权益的保护,但没有规定对侨眷权益的保护
C.宪法对建立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未加以规定
D.公民合法财产的所有权和私有财产的继承权规定在宪法“总纲”部分
【答案】
CBC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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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可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