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10月11日练习
2011-10-11 11:05 天津公务员考试网 http://tj.huatu.com/ 作者:天津华图 来源:http://tianjin.htexam.com/常识模块是天津公务员考试中比较难复习的一个模块。由于知识点比较分散,常识模块分数的提高主要靠考生日常积累。因此我们每日推出五道针对常识模块中比较常见的法律常识的题目帮助考生在复习中日积月累,攻克常识模块复习的难关!
【10月11日练习】
1.法律规范和法律条文的关系之一是:
A. 法律条文由法律规范体现出来
B. 一个法律条文可以包括几个法律规范在内
C. 一个法律规范就等于一个法律条文
D. 一个法律规范不能包括在几个法律条文中
2.下列选项中关于我国国家公务员的说法正确的是( )
A.是在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工作的全体人员
B.须经法定方式和程序任用
C.分为政务类和业务类公务员
D.可在行政法律关系中充当一方当事人
3.现行宪法规定,我国有权决定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戒严(紧急状态)的机关是:
A.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 全国人大常委会
C. 国务院
D. 最高人民法院
4.我国的国家赔偿范围包括:
A. 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
B. 立法赔偿、行政赔偿和司法赔偿
C. 精神赔偿
D. 立法赔偿和行政赔偿
5.公务员在退休后的从业有一定限制,在公务员法中是如何规定的
A不得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
B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C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任职
D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活动
【答案】
BBB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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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可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