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天津招录培养公安基层人民警察公告(2)
2011-08-08 15:37 天津公务员考试网 http://tj.huatu.com/ 作者:天津华图 来源:http://www.tjpnet.gov.cn/(三)面试
面试为结构化面谈。
体能测评与资格原件审核工作结束后,在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每个职位招录计划数和参加面试人员1:3的比例,确定各职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招录职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职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时间:2011年10月29日、30日。
面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11年10月25日至28日。
六、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职位招录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具体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面试成绩必须在60分以上。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职位录用计划数的情况,依次以笔试、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选。
体检、考察工作依据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七、公示
对拟录取的人员,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在天津人事信息网统一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招考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八、录取、录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取的,由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被录取人员与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和市公安局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接受培养,学制两年。对于合格毕业学生,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定向安置工作。
九、其他事项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本次招录笔试过程及其它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处理。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考试范围以《2011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公务员考试公共科目考试大纲》和《2011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教育入学考试文化综合考试大纲》为准。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公务员考试政策咨询电话: 23303818 83605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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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二O一一年八月八日
(信息来源:天津人事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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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可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