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政策解读之海洋污染防治(3)
2011-08-02 15:35 天津公务员考试网 http://tj.huatu.com/ 作者:天津华图 来源:http://www.tj.gov.cn/【导读】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解读污染海洋环境防治管理规定
四是明确了船舶载运污染危害性货物管理要求。《规定》细化了污染危害性货物适运申报、船舶适载申报和散装液体污染危害性货物过驳作业申报要求,明确了货物污染危害性质评估单位的认定标准,确立了散装有毒液体物质装卸、过驳作业的布设围油栏要求,规定了船舶载运污染危害性货物进出港口和特定区域应采取的安全和防治污染保障措施。
五是明确了船舶油料供受作业的管理要求。《规定》细化了从事船舶油料供受作业单位的备案要求,对作业双方应当采取的安全和防治污染措施、燃油质量控制、燃料供受单证和燃油样品的提供与保存都作了详细的规定。
六是明确了船舶拆解、打捞、修造等水上水下施工作业的污染防治管理要求。本《规定》对船舶修造和水上拆解作业的地点、作业前的污染物处置和油舱测爆工作、船舶油舱存油的过驳作业、船坞内船舶修造作业前的污染防治措施、作业结束后污染物的清除处理都提出了详细要求。
七是明确了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规定》第六章明确了海事管理机构对不违反本《规定》行为的船舶和有关作业单位可以采取责令改正、责令停止作业、强制卸载等强制措施,细化和充实了《防污条例》对船舶和有关作业单位的处罚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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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可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