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热点:社会管理要“管”更要“理”(2)
2011-10-09 15:10 天津公务员考试网 http://tj.huatu.com/ 作者:天津华图 来源:http://cpc.people.com.cn/截访不如接访。变上访为下访,姿态变了,问题好解决了。我们认为,能让群众把心中的冤屈和不公的遭遇说出来,心里憋闷和愤怒的情绪就会纾缓了,只要能倾听,问题就解决了一半。每个人都有这个体会。
争利不如给利。争利,地位不对等,显失公平,还搞乱角色,失去权威;给利就是为民谋福利,是政府的责任。“多予少取”是中央多年一直倡导和践行的理念。基层政府倾力贯彻,效果大不同。
联系这次中央综治委更名,就能理解它的深意。不仅是“治安”改为“管理”两字之差这么简单。高层决策者正是看到,当前我国处在社会矛盾凸显期,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过去社会管理理念思路、体制机制、法律政策、方法手段等方面还存在很多不适应的地方,解决社会管理领域存在的问题任务艰巨而紧迫。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事关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民安居乐业,对继续抓住和用好我国发展重要战略机遇期、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创新社会管理的关键是理念和思维的转变。社会管理的核心是“理”,是服务。只有摈弃过去存在的高高在上的坏作风坏习气,做到“主动问、热情答、真心办”,把社会管理寓于社会服务之中,并通过有效的社会服务保障和维护群众权益,这样才能赢得群众的信任,从而实现社会稳定。一个稳定有序且充满活力的社会,就是创新社会管理所追求的目标。
创新社会管理的本质是以人为本。所有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应以人为本,要不断回应其合理利益诉求和对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是否做到这一点,是检验社会管理创新是否有成效的重要标尺。
社会是一个大系统,涉及与人相关的方方面面,治理难度堪比“奥数”。但是,只要思路清晰,方法对头,训练有素,就一定会带来新气象、创造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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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可书)